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无证经营成品油

无证经营成品油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第七条 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者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者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未经我国相关部门的审理时,任何人员不得倒卖和生产这类成品油及制品。如我国的相关部门发现违法人员进行倒卖的,按照实际案情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公民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