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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抵押可以强制执行吗
唯一住房抵押可以强制执行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8 09:15:19
已帮助18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
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同样可被执行。 虽然在我国法律一直秉持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在执行
债务人
名下住房时,应保障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同样可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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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抵押可以强制执行吗
钱威
问题:离婚协议约定对房屋的归属在前,抵押在后。提出异议之诉,会停止对房屋的强制执行吗
你好可以电话沟通一下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可以强制执行抵押房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抵押房屋可以被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如果抵押人无第二住所只能查封不能强制执行,但是现实中都会在抵押时提供第二住所证明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被抵押的财产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1、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2、对于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但知强制执行不影响抵押权人道优先受偿。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抵押的财产,但处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偿还抵押债权,偿还抵押债权仍有剩专余的,才由普通债权人(执行申请人)获得。《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属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产抵押强制执行包含什么程序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房产抵押强制执行包含什么程序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抵押强制执行有哪些程序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登记”的公示程序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房屋作为不动产,必然需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受人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那么究竟房屋所有权是何时发生转移呢?笔者认为“房屋所有权应该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其原因有四点:其一,《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拍卖成交后,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在送达买受人时生效,房屋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其二,《物权法》以登记为不动产物权转移生效要件,其目的是为了对该物权的状态进行公示,以维护该物权交易的安全。而公开拍卖的房屋,其拍卖过程是国家公权利依据法律程序对不动产物权进行转移的过程,其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是毋庸置疑的,其公开拍卖的过程也完全达到了与“登记”一样的公示目的。其三,最高人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7条第二款规定:“人民制作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裁定送达权力受让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应当明确告知权力受让人及时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权属登记时,当事人的土地、房屋权力应当追溯到相关法律文书生效之时。”按照该规定,取得拍卖房屋的买受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时,土地证、房产证上所落款的日期应该与拍卖成交的裁定书生效的日期相一致。也就是无论何时去办证,证上所落的日期都应该是裁定生效的日期。这样就反过来,确认了房屋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其四,如果以“登记”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那么在买受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登记前这段时间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仍然属于被执行人,那无疑是不安全的。如果既不属于买受人,也不属于被执行人,那房屋的权属就存在了空白。
张继伟
问题:客户欠我钱不还,我让欠一份抵押合同 到期不还我能把东西强制拿走吗
以物抵债是可以的,但不能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流押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可以约定以抵押物优先受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欠债人不还钱 催债的要强制拍担保人的房产 房产是唯一住房且居住这 能被强制执行吗 说现在政策改了 可以拍 会留租金吗?
最高院明确唯一一套住房可以执行的标准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规定第二十条,可以做一下解读,也反映了执行认识和做法上的转变。第一,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以前唯一一套住房不予执行,被执行人仍拥有房产的所有权,造成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申请人对法院执行不报有希望,司法公信力受损;第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是有期限的;第三,居住标准也明确了。你总不能住着大房子,欠债还不用还。最高院关于执行的态度就是,不能把被执行人的社会保障义务转嫁给申请执行人来承担,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n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1.如果在续约借条上写,如果借款人不能还款找担保人还款,属于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2.担保人唯一一套按揭住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如果查封了,还能在里面住吗?
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强制执行。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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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21 22:48:37
你好,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问题:我就是想知道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
钱威律师
2024-06-21 21:05: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大型诈骗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者要到场吗?
钱威律师
2024-06-19 19:02:0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开除啦,怎么处理!?
吕美亮律师
2024-06-19 10:46:21
属于对家属的情况告知。是正常的程序,注意防骗即可
问题:外地派出所通知,亲自拿家属逮捕通知书过来给我签字,这是什么意思?
杜强吉律师
2024-06-19 09:09:4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洗钱30万获利1万2千元,会不会判刑?
吕美亮律师
2024-06-19 10:20:41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问题:网络开设赌场罪,获利分红11万,建议量刑5年重吗?
张少锋律师
2024-06-18 08:30:57
您好您是遇到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情节较轻的标准是什么?
钱威律师
2024-06-17 01:41:41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问题:信用卡逾期被银行以诈骗案立案?
钱威律师
2024-06-17 08:36:54
你好可以根据你的情况进行
问题:信用卡六万逾期一年多银行以诈骗案递交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18:28
未遂,现在被立案了吗?
问题:强奸中止会不会判刑?
杜强吉律师
2024-06-19 09:09:4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洗钱30万获利1万2千元,会不会判刑?
吕美亮律师
2024-06-19 10:46:21
属于对家属的情况告知。是正常的程序,注意防骗即可
问题:外地派出所通知,亲自拿家属逮捕通知书过来给我签字,这是什么意思?
吕美亮律师
2024-06-19 10:20:41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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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18:28
未遂,现在被立案了吗?
问题:强奸中止会不会判刑?
张少锋律师
2024-06-18 08:30:57
您好您是遇到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情节较轻的标准是什么?
钱威律师
2024-06-17 08:36:54
你好可以根据你的情况进行
问题:信用卡六万逾期一年多银行以诈骗案递交了?
钱威律师
2024-06-17 01:41:41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问题:信用卡逾期被银行以诈骗案立案?
钱威律师
2024-06-21 22:48:37
你好,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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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21 21:05: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大型诈骗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者要到场吗?
钱威律师
2024-06-19 19:02:0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开除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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