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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民事裁定书

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民事裁定书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2024-03-01 20:04:21 已帮助26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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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民事裁定书
你好,关于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民事裁定书的相关内容如下; ××××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因……(写明原告不预交诉讼费;或者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等情况)。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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