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网店的实体财产主要为两部分:卖家用于交易的存货和账户上的存款。前者是有体物,分割处理只要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适用
物权法、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可。后者虽为虚拟账户上的财产,但却不是虚拟财产,随时可以等值变现,实质是货币款项,其分割也要适用普通的民事法律,比如
婚姻法,此处不再赘述。关于网店实际收入如何认证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一是支付宝流水账本,可以证明营业额;二是进货清单,证明成本;三是雇佣人员及广告宣传开销的单据,这部分花销也可以算到成本里面。但如果网店不是
工商登记公司化运作,财务就谈不上规范,也会影响资产收入测算的准确性。 三、网店本身的处理 根据淘宝网的规则,网店只能由实名认证的店主经营,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淘宝的同意,否则,账户(会员名)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
继承(与账户相关的
财产权益除外)。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一个
身份信息只能注册一个淘宝店铺。网店如果是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的,无论登记何人为店主,则网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权益和经营收益均为夫妻二人
共同共有,发生
债务也应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在不违反互联网交易规则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网店的分配方法,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人
民法院的裁判应当本着尊重注册者、对经营投入更多、经营更有经验的一方优先取得网店的方法分配。网店也可以更名,因为没有得到网店的一方可以得到对方的
经济补偿,还可以再开网店,所以这样既不违背婚姻法的规定,也不违背淘宝网制定的规则。同时,由于经营者仍为原经营者中的一人,更名后也不会发生信用度和经营者向分离的情形,不存在对淘宝买家产生误导,也不会影响互联网的网络交易环境。 在实际操作中,网店判给一方如何确定给予另一方的补偿标准呢?笔者认为应当综合考虑网店的年营业额、年收益额以及各方投入比例等因素,参考交易概率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