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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警示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除此之外,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1、初次犯罪;


2、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3、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在我国只有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当代社会,未成年人一直以来都是受到广泛的关注的,因为他们的年龄比较小,所以在看待事情问题上面也不是非常的全面,因而很有可能走上一个歧途,在误入歧途从事犯罪行为的时候,也要对他们进行宽大处理。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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