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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业房拆迁补偿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和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


本条所称的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


价格补贴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厂房和商铺是可以进行拆迁的,两者在拆迁的时候基本上赔偿的方式都会一样,但一般厂房比商铺所赔偿的标准要多一些,这最主要的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所以,在补偿的时候就会结合当地的补偿标准来进行计算。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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