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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

不能,公安,法院,检察院三个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互相监督。检察院可以抗诉,要求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重新审理。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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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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