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汽车转质合同纠纷

汽车转质合同纠纷

 不消灭,但丧失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具体可以参考如下法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七条 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恢复原状,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返还质物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