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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

拍卖企业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有公安机构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六)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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