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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商店拆迁补偿

你好;1、你在十字路口边搭建一铁皮屋(17平米)作经商(小卖部)使用,办理了“临时”的集体土地使用证;2、你一直按“临时”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缴纳管理费;3、后来改扩建成居住用房,但是没有经过审批更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严格的说这块地还是“临时的货棚”使用权,根据村镇和政府的需要,是可以随时取消使用权的;4、我个人认为,你是不能按照宅基地住房拆迁安置的,做好工作的话,可能给予适当的补偿。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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