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法法规专题 > 反诉程序

反诉程序

  不成立,程序选择使用案件性质不一样。一般情况本诉与反诉同时审理,一个案件有主诉与反诉合并审理,不必要分别审理。有利于案件审理,能预期结案。  普通程序是一审也存在的程序,特别程序不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是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3类:非诉事件、婚姻和亲子关系事件、行政法律关系事件。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