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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无证驾驶摩托车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罚款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三、摩托车交通违法处罚标准1、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元,扣6分;2、故意遮挡、污损摩托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扣6分;3、摩托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罚款100元,扣6分;4、驾驶摩托车闯禁通行的,罚款100元,扣3分;5、驾驶载人摩托车通行禁行区域的,罚款100元,扣3分;6、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扣2分;7、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的,罚款200元;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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