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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车牌车辆转让协议

北京二手车牌车辆转让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3 12:39:12 已帮助17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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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时如何查车辆事故记录

登陆当地交通公安网,查询机动车信息,输入车牌号和车架号后六位即可查询,交通事故未处理,可以出售车辆但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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