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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保险包括范围

1、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


(三)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2、除外责任


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隐瞒事实真相而引起的索赔;


(二)被保险人在酒后或药物麻醉情况下施行医疗行为引起的索赔;


(三)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诊疗护理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节育手术等引起的索赔;


(四)由于医疗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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