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妇幼权益专题 > 拐卖儿童不设诉讼时效

拐卖儿童不设诉讼时效

我国刑事诉讼追诉时效最高为二十年。一般刑事案件二十年内大都能够破获,所以设定其最高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并无不合理性。但拐卖儿童犯罪,很多儿童被解救是在二三十年之后,当初警方只有在有证据表明孩子被拐卖情况下才会立案,但由于绝大多数家长找不到证据,所以此类案件基本上都是按照走失处理,并没有立案。因此等到二三十年后遭拐卖儿童被解救,案件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而遭拐卖儿童二三十年后被解救,明知是谁实施了拐卖儿童犯罪,却不能对其实施法律惩处,对于儿童遭拐卖家庭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此外,因为已过了追诉时效,而不能对拐卖儿童人员实施法律惩处,令其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也不利于经由更为有力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人员,更好地遏制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发生。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