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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诉前财产保全线索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银联账户,网络财产;

3、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4、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5、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6、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7、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中比较常见,和执行不用,申请保全需要本人提供相关财产证据,法院会进行审核。财产保全申请书中的保全数额不能超过诉讼标的价值,否则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前申请保全。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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