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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检索到政策法规专题 89284

  • 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查看更多

    #房屋拆迁 2024-04-18 已帮助2700人
  • 租赁的土地能进行抵押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18 已帮助1198人
  • 土地流转补偿款拖着不给如何办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查看更多

    #补偿标准 2024-04-18 已帮助2331人
  • 教育用地可以变成商业用地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18 已帮助1053人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一定要登记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18 已帮助2671人
  •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如何写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查看更多

    #宅基地 2024-04-18 已帮助1518人
  • 房子卖掉后一个月,原房子被拆迁分得一千万能提出情势变更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查看更多

    #房屋拆迁 2024-04-18 已帮助2672人
  • 我国对网络言论的相关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查看更多

    #政府信息公开 2024-04-18 已帮助1490人
  • 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18 已帮助1936人
  • 房屋拆迁赔给户主还是产权人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查看更多

    #房屋拆迁 2024-04-18 已帮助1181人
  • 我国怎样进行合同银行贷款
    # 2024-04-19

    合同银行贷款应该注意问题: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某物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违约责任: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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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给了责任书就算结案吗
    # 2024-04-19

    交通事故给了责任书并不算结案:1、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2、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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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监护人必须在一个户口本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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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2024-04-18 14:20:34
解析: 对于农村土地遭受他人非法霸占的情况,权利主体可采取下列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应积极与涉嫌侵权方展开对话协商,请求其立即中止侵权行为; 其次,可以求助于当地村委会以及派出所等机构进行调解处理; 此外,亦可进行充分的证据搜集,随后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式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 关于农村土地被侵占后的法律诉讼程序,具体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作为原告,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向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交全方位的起诉状及其副本,同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之后,将会对这些材料进行详细审查,若符合法定立案标准的话,便会认可并依法予以立案受理;之后,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以保证被告的知情权;紧接着,被告在接到起诉通知后须尽快制作出书面回应,针对原告的指控进行辩护;待所有必要步骤完成后,法院将安排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最后,根据庭审结果,由法院做出裁决并宣布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问题:村干部未经村民允许,毁了麦子,该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2024-04-17 12:01:07
解析: 关于土地租赁与流转之异同,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租赁,简而言之就是承包方将部分乃至全数的土地承包权有偿地在此期限内交予他人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其次,土地流转则是指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其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参股、合资、租赁、互换等多元灵活的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赋予其他农户或经济实体,即在保留原有承包权的前提下,实现使用权的转移。 在谈及土地租赁时,主要涉及到国有土地租赁以及土地使用权出租两大概念。 然而,正是由于这两者在表述过程中均使用了“租赁”及“租金”等词汇,使得人们往往容易混淆其本质内涵。 实际上,这两者间的确存在诸多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租赁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运作主要处于土地一级市场的范畴之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则更多涉及到土地二级乃至三级市场;其二,法律关系的参与主体也有所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参与主体包括了土地所有者及土地使用者两个层面;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具体实施,仅仅在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互动,其中,出租人通常是那些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等合法途径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而承租人为获得指定年限内对土地及其所属地上建筑、其他附属设施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权,需要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 其三,无论是土地使用者还是土地所有者,各自所享有的权益皆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问题:土地流转和土地租赁的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2024-04-18 14:20:34
解析: 对于农村土地遭受他人非法霸占的情况,权利主体可采取下列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应积极与涉嫌侵权方展开对话协商,请求其立即中止侵权行为; 其次,可以求助于当地村委会以及派出所等机构进行调解处理; 此外,亦可进行充分的证据搜集,随后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式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 关于农村土地被侵占后的法律诉讼程序,具体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作为原告,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向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交全方位的起诉状及其副本,同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之后,将会对这些材料进行详细审查,若符合法定立案标准的话,便会认可并依法予以立案受理;之后,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以保证被告的知情权;紧接着,被告在接到起诉通知后须尽快制作出书面回应,针对原告的指控进行辩护;待所有必要步骤完成后,法院将安排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最后,根据庭审结果,由法院做出裁决并宣布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问题:村干部未经村民允许,毁了麦子,该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2024-04-17 12:01:07
解析: 关于土地租赁与流转之异同,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租赁,简而言之就是承包方将部分乃至全数的土地承包权有偿地在此期限内交予他人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其次,土地流转则是指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其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参股、合资、租赁、互换等多元灵活的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赋予其他农户或经济实体,即在保留原有承包权的前提下,实现使用权的转移。 在谈及土地租赁时,主要涉及到国有土地租赁以及土地使用权出租两大概念。 然而,正是由于这两者在表述过程中均使用了“租赁”及“租金”等词汇,使得人们往往容易混淆其本质内涵。 实际上,这两者间的确存在诸多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租赁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运作主要处于土地一级市场的范畴之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则更多涉及到土地二级乃至三级市场;其二,法律关系的参与主体也有所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参与主体包括了土地所有者及土地使用者两个层面;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具体实施,仅仅在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互动,其中,出租人通常是那些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等合法途径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而承租人为获得指定年限内对土地及其所属地上建筑、其他附属设施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权,需要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 其三,无论是土地使用者还是土地所有者,各自所享有的权益皆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问题:土地流转和土地租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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