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不同非法经营行为的数额标准,如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达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十万元以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达二千五百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二)关注各地司法实践,各地会结合多方面因素来具体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三)处理具体案件时,要结合实际经营行为和相关证据,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准确判断是否达到数额标准和其他情节要求,以确定量刑。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