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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不等于批捕


重婚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对重婚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重婚罪必须体现出有配偶者,登记结婚或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区别很明显:(一)重婚是触犯刑律的行为,而后者仅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二)构成要件不同,前者要求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三)主观目的不同,前者是以结婚、以组成一个家庭为目的,后者是以满足生理或心理上的某种需求,同居者与其配偶仍然保持夫妻关系;(四)受到制裁程度不同,前者受到刑法制裁,后者受到婚姻法制裁,要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小编必须要告诉大家的是重婚和同居两者是不一样的,同居的并不一定会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重婚,只能说同居是重婚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表现的形式。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专业律师。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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