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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停止侵害的限制


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件规定,凡是涉及知识产权的诉前临时措施案件,立案部门在进行登记后应当立即移交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业务庭,由专业审判人员进行审查,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并由审判人员协调立即予以执行。

根据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的条件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对有关实质性条件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解释并明确了相关程序。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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