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读合同:详细查看保险合同,明确赔偿是否契合合同约定。
(二)沟通协商:若赔偿不符合同约定,和保险公司交流,指出理赔依据与合同条款的差异,要求重新审核理赔决定。
(三)总部投诉:沟通没有结果时,向保险公司总部投诉,说明情况和诉求,争取问题妥善解决。
(四)协会调解: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反映情况,让协会介入调解。
(五)法律途径:前面方法都无法解决时,收集保险合同、事故证明、理赔过程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保险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受此条款约束,当发生纠纷时可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