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起诉状,清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信息,以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二)准备主体资格证明,原告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准备证据材料,提供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制作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四)委托他人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信息;律师代理的,提供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五)按被告人数额外准备诉讼材料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