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12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负刑事责任,通常从轻或减轻量刑且一般不判死刑;未获核准追诉则不负刑责,但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会判处死刑。所以12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若经核准追诉,在量刑上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或减轻。若未获核准追诉,虽不负刑事责任,但为了其自身和社会安全,必要时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同时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