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流水本身无法直接被认定为
共同财产。它仅仅是一种交易的记录,能体现
出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倘若银行流水能够证实夫妻双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的经济往来,并且这些经济往来与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存在关联,那么这些流水所对应的资金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双方一同参与生意,银行流水中显示出双方在生意资金方面的往来,在这种情形下,相关的流水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
证据之一。
然而,要是银行流水只是一方个人的消费或者其他与共同生活无关的支出,通常是不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
总之,对于银行流水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