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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前债务并非必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来讲,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为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而背负的债务,抑或是因夫妻共同的意思表达而形成的债务。
倘若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购置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之类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要是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因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所负的债务,又或者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等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离婚之际,对于债务的性质与归属,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进行判别和认定。倘若双方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可借助诉讼等途径来加以解决。
最新修订: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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