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关系不成立可从以下方面来认定:其一,查看是否存在明确的
合伙协议,倘若未签订书面协议,并且双方在合伙事宜上存在重大分歧,那么就难以认定合伙关系。
其二,从合伙行为方面进行判断,要是双方虽然有合作行为,然而未共同
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以及共担风险,也有可能不构成合伙。
其三,观察是否有合伙的真实意思表示,像仅仅是借贷、委托等其他
法律关系而出现类似合伙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合伙。
其四,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对财产的归属、利润的分配等关键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并且不符合合伙的特征,就可以认定合伙关系不成立。
总之,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以此来确定合伙关系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