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对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这是为了让大家在做离婚决定时能更加慎重。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接下来三十天就是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里,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带上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核实,确认没问题后就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要是三十天冷静期过了,接下来又一个三十天内,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时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等程序也得重新走一遍。
要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这件事上一直没法达成一致,还有另一个办法,就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来审理,最后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法律建议:准备协议离婚时,一定要好好利用离婚冷静期,认真思考。确定要离婚后,要记好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去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拿不准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