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
欠条的情形下,欠款一般是需要偿还的。
依据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除了双方有借款约定外,还得实际把借款交付出去才算是成立。
要是只有口头约定借款,可实际没交付借款,那借款合同就不成立,也就不用偿还。
但要是有其他
证据能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像转账记录、
证人的
证言等,依然可以要求欠款人偿还欠款。
不过,如果没法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那就可能会有
诉讼风险,在
诉讼过程中也很难得到支持。
所以,即便没有欠条,也最好尽量去收集其他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