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财务账目、转账记录、销售凭证等能证明店长挪用营业款的材料。
(二)若挪用数额较小,未达犯罪标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店长进行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要求其返还挪用款项;若其拒不返还,公司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讨。
(三)若挪用数额较大,达到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公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报案后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掌握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