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需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
行为人持有故意的主观态度,也就是清楚自己的行为会让公私财物受损,却依然主动去实施该行为。
其二,在客观方面实施了损毁公私财物的举动,像砸坏物件、划破衣物之类的,并且此行为达到了一定水准,足以对财物的正常使用功能或价值造成影响。
通常情况下,致使财物损失较大,也就是价值在 5000 元及以上的,能够认定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若损失较小,则可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
处罚。
在司法实际过程中,还得综合考量行为的情节、动机等方面的因素。
总之,要认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必须同时具备
主观故意以及客观行为和相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