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离婚后若已就
子女抚养费等事宜明确约定或作出判决,在未出现法定变更情形时,是不能再索要过去的
抚养费的。
然而,要是存在
欺诈、
胁迫等致使协议或判决明显不公平的状况,就可以通过
诉讼等途径请求变更。
比如,对方有意隐瞒财产或收入状况,使得抚养费约定过低,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张重新确定抚养费数额,其中包含过去未足额支付的部分。
需要留意的是,请求变更
抚养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一般需要提供相关
证据来证明变更的合理性。
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能够索要过去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