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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46万判几年

挪用公款 46 万属于数额较大的状况。
依据《刑法》之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里的“数额较大”通常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作为起始标准,“数额巨大”以一百万元为起始点。
46 万处在数额较大的范畴内,具体的量刑还需综合考量挪用公款的用途、是否退还等情节。
若能积极退还并且存在其他从轻情节,在量刑时可以予以考虑。
最新修订: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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