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通常应该参与开庭。
倘若确实有特殊缘由而无法到庭,那就需要向法院
递交书面申请,并且要获得法院的批准之后才可以不出庭。
要是原告没有依照规定到庭,法院有可能会按照
撤诉来进行处理。
然而在某些情形下,比如原告已经委托了
诉讼代理人,并且该
代理人拥有合法的授权,那么代理人就能够代表原告参加开庭。
不过,原告的缺席很可能会对其
诉讼请求的主张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例如可能没办法充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也无法及时对对方的答辩进行反驳等。
总之,从原则上来说,原告应该尽量参加开庭,以此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