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一般不能主动舍弃
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符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而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在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有效。
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继承行为通常不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并且他们的心智还未成熟,难以独自作出有效的
放弃继承的决定。
应当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来代为行使权利,或者在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下进行相关行为。
因此,未成年子女通常不能自行放弃继承,需要在法定代理人的参与和指导下处理继承相关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