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法院在实施
强制执行时,一般会留存
被执行人及其所
抚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费用与物品。对于
银行卡余额的判定,并未有一个固定的具体金额标准。
倘若银行卡余额仅能满足基本生活开销,像水电费、必需的生活物资费用等,一般能视作“没钱”的状况。不过,具体情形需依据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另外,要是被执行人有合理的支出需求,例如正在进行的医疗治疗费用等,也有可能在一定范畴内被认可其银行卡余额的合理性,而不会被认定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总之,不能单纯以某一特定余额来确定银行卡是否没钱,而是要多方面因素综合起来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