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时,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治疗或处理交通事故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有权向全责方主张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为依据,需符合客观需求与法律认定标准。
1.明确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交通费用涵盖就医、转院治疗产生的支出,以及处理交通事故期间的交通成本。计算时优先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费用为准,若因伤情严重需乘坐救护车等特殊交通工具,相关费用也应予以赔偿。
2.提供有效票据作为索赔凭证。主张赔偿需提交正式票据,如打车发票、公共交通票据等,且票据信息需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对应一致,确保费用支出真实合理。
3.无票据时的酌定处理方式。若无法提供对应票据,法院会结合就医距离、次数、当地交通成本等实际情况,酌定合理的交通费用金额。
4.处理事故期间的费用主张。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需提供往返事故处理地点的票据等合理证明,经核实后可纳入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