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安要求取保候审,可按下面步骤处理。
先了解取保候审的条件和要求。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没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都能取保候审。
接着配合公安工作,提供相关材料。要向公安部门如实说清案件有关情况,按要求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材料,像病历证明、家庭情况证明等。
之后选择保证方式。取保候审有两种保证方式,一是提出保证人,二是交纳保证金。选保证人的话,保证人要和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没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选交纳保证金,就得按规定金额缴纳。
再签订相关法律文书。要仔细看文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明确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传讯时要及时到案等。
最后,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保持好配合态度,等案件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