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评定以《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为最新标准。
在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方面,像出现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以及日常生活相关活动能力轻度受限等状况,就有可能构成十级伤残。
在面部范畴,面部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改变达到面部面积的 20%以上等情况属于十级伤残。
胸部损伤中,肋骨骨折 6 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 2 根以上等可被评定为十级。
腹部损伤若肝、脾等腹腔脏器破裂修补等也可能符合十级标准。
肢体方面,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 10%以上等属于十级伤残情形。
要注意的是,
伤残评定必须由专业的
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结合伤者的
病历资料、影像检查等进行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