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倘若以营利为目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便属于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
聚众赌博”:其一,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及以上;其二,组织 3 人及以上参与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及以上;其三,组织 3 人及以上参与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及以上。然而,不同地区可能会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等状况,在具体数额的认定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值得注意的是,赌博不但可能触犯刑法,即便尚未构成
犯罪,也可能遭受
治安管理处罚等其他法律方面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