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立案专题 > 赌资多少以上认定为赌博罪行为

赌资多少以上认定为赌博罪行为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若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 5000 元及以上;或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 5 万元及以上;亦或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 20 人及以上,便可认定为赌博罪中的聚众赌博情形。

然而,在司法实践里,除了赌资数额外,还会一并考量赌博行为的性质以及是否以赌博为业等其他因素。倘若只是普通的娱乐性赌博活动,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即便存在一定数额的金钱往来,一般也不会被认定为赌博罪。
最新修订:2024-11-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