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申请执行的时长是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要是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那就从每次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倘若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就从法律文书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在这两年的时间范围内,申请人得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并且不存在法定的中止、中断的情况,法院可能就不会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因此,要是您拥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需要通过强制执行来实现,那就得留意在规定的两年期限内及时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