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18万的情况,若进行非法或营利活动,应及时向相关监察部门举报,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若情节严重,可考虑聘请专业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合法辩护,争取减轻量刑。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18万,公司可先进行内部调查,掌握证据后报警。犯罪嫌疑人应主动退还挪用资金,争取从轻处理。若涉及数额巨大或不退还等情况,需做好应对法律制裁的准备,同时聘请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