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里,
同案犯会出现有的
被起诉、有的不
起诉的状况。
这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
从检察机关的角度来讲,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以及
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情况。
要是同案犯里有一人具备法定的不起诉情形,像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定为
犯罪的,就会进行法定不起诉;要是一人
犯罪情节较轻,按照
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要是对其中一人的
证据不充足,达不到起诉的标准,就会进行证据不足不起诉。
而其他同案犯若不符合这些情形,就有可能被起诉。
这都是在综合考虑法律规定、证据状况等多种因素后得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