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若实施此诈骗行为,应争取自首,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
(二)积极立功,如提供其他犯罪线索等。
(三)如实坦白自己的诈骗行为,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四)尽快退赃退赔,将5300元归还给被害人,以体现悔罪态度。
(五)在法庭上真诚悔罪,表达自己改过自新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