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时如实供述不一定能认定为自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首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先说一般自首,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行。一是自动投案,也就是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没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虽被发现,但犯罪嫌疑人还没受到讯问、没被采取强制措施、没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等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是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要是只在审判时如实供述,却没自动投案,就不符合一般自首条件。
再看特别自首,指的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如果在审判时如实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也不构成特别自首。
虽然审判时如实供述不构成自首,但有可能构成坦白。坦白是犯罪嫌疑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对于坦白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要是因其如实供述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发生,还能减轻处罚。
所以,大家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如果涉及案件,如实供述可能在量刑上获得一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