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办案流程专题 > 法院公开送达经过几个方面

法院公开送达经过几个方面

法院进行公开送达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为直接送达,即由法院的工作人员把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等;其二是留置送达,当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相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对情况进行说明,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然后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其三是委托送达,若法院直接送达存在困难,可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其四是邮寄送达,通过邮政机构把诉讼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其五是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期限为60日。
最新修订:2024-10-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