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所接受的赠与,要是没明确规定只归这一方所有,那就应视作
夫妻共同财产。依据《
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
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除了有其他约定之外,都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赠与的财产,倘若没有特别约定归某一方所有,就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然而,倘若
赠与合同中清楚地表明该赠与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这个财产就属于接受赠与的那一方的
个人财产。比如说,在赠与合同里写明“此房产仅赠与某某一方”,这样的话,此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总而言之,关键在于赠与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