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欠条存在争议需上诉,首先需明晰
一审判决状况。一审判决下达后,倘若不服,需在
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民事案件普通程序下)。
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内容涵盖
当事人基本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及案由、上诉请求与理由等。要着重点明欠条争议的关键之处,像欠条的真实性(是否为
伪造、
胁迫等情况)、欠条所涉金额计算有误、欠款事实是否存在等。
同时,要依照法院要求缴纳
上诉费用。并且准备好能支撑自身关于欠条争议主张的
证据,如可证明签字
虚假的鉴定报告、能证明欠款事实不符的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应在上诉过程中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