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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几人属于团伙犯罪

在中国刑法范畴内,并未明确指出开设赌场达到几人便属于团伙犯罪(刑法中称作共同犯罪)。
倘若有两人及以上共同出于故意而开设赌场,那么就有构成共同犯罪的可能。
在司法实践里,只要存在多人以开设赌场为犯罪目的,具备共同的犯意联络,且共同实施了相关的开设赌场行为,像有人负责提供场地,有人负责组织赌客,有人负责管理赌场资金等情况,不管人数是多少,都能够认定为共同犯罪,接着依据各自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予以定罪量刑
每一个参与者都必须对整个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新修订: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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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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