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若无动静,这不符合法定程序。依据法律规定,到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执行机关需在
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关,接着由决定机关作出
解除取保候审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要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倘若到期时没有动静,你可以主动与作出
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取得联系,像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这取决于哪个机关作出的取保决定),要求他们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要是他们不作为,这就属于程序
违法,你可以通过合法的
申诉、控告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